財團法人台肥基金會研究計畫獎勵辦法
目的
依據本基金會章程辦理獎助學術研究,以促進農業、環境永續發展,爰設置本辦法辦理獎助環境永續、淨零科技、綠色能源、健康照護等有關之學術研究,以培育我國新生代研究人才,獎勵研究人員從事各類型專題計畫之研究。
獎勵對象資格限制
申請人(即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須為國內外大專院校或研究單位之研究人員。
研究專題方向
研究計畫須符合以下研究主題:
獎勵額度
受獎勵人之義務
申請程序
本辦法原則每年審查一次,由申請人檢具申請文件於本基金會公告受理時間內提出申請。申請者須繳交下列文件:
評審作業
由本基金會成立評審委員會初審該年度申請案,審查委員不得為計畫相關之人員;初審通過後呈報董事會進行複審。
獎勵金發放
原則以計畫主持人或研究單位為獎勵金撥款對象。若為數人共同主持之整合型研究計畫,請告知本基金會個別受獎勵之分配額度。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定後公告施行,其修正及廢止時亦同。
財團法人台肥基金會研究計畫獎勵金發放辦理作業時程
項次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 時間 |
1 | 研擬研究計畫獎勵辦法草案 | 為獎助研究人才,研議獎勵對象與發放方式。 | 4月 |
2 | 新訂研究計畫獎勵辦法簽辦 | 新訂研究計畫獎勵辦法並提董事會議核准。 | 5月 |
3 | 聯繫相關學校與研究單位、官網發佈 |
| 6月 |
4 | 獎勵金申請作業 | 申請人填具表單、檢附研究計畫書等應繳交文件,送件至本會。 | 7月1日- |
5 | 本會評審委員會初審 | 整理各單位申請資料、評審委員會初審。 | 10月1日- |
6 | 董事會複審 | 提報董事會複審,核定獎勵研究計畫案。 | 10月16日- |
7 | 公告獎勵研究計畫名單、官網發佈 |
| 11月16日- 11月30日 |
8 | 獎勵金總額請款 |
| 12月1日- |
9 | 獎勵金發放 | 獎勵金匯入受獎人指定帳戶。 | 12月11日- 12月15日 |
10 | 辦理核銷作業 | 12月16日- 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