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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計畫獎勵辦法

財團法人台肥基金會研究計畫獎勵辦法

目的

依據本基金會章程辦理獎助學術研究,以促進農業、環境永續發展,爰設置本辦法辦理獎助環境永續、淨零科技、綠色能源、健康照護等有關之學術研究,以培育我國新生代研究人才,獎勵研究人員從事各類型專題計畫之研究。

獎勵對象資格限制

申請人(即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須為國內外大專院校或研究單位之研究人員。

研究專題方向

研究計畫須符合以下研究主題:

  1. 環境永續:促進農業永續發展、農業資材再利用、產品碳足跡等相關研究。
  2. 友善土地:有關肥料緩釋技術、友善農耕、土壤碳匯、有機質添加、有機農餘資材再利用等相關研究。
  3. 淨零技術:有關溫室氣體減量、捕捉與分解、混燒技術、冷能回收、節電管理等淨零碳排相關技術研究。
  4. 綠色能源:氫能技術研究、氨裂解技術、觸媒技術等研究。
  5. 健康照護:運動休閒、保健促進之研究。

獎勵額度

每項計畫獎勵上限為新台幣伍拾萬元整,年度獎勵金總額依本基金會董事會核定為準。
申請獎勵之研究計畫,若有接受其他單位補助或正在申請其他單位補助,須於申請時敘明。
  • 每項計畫獎勵上限為新台幣伍拾萬元整,年度獎勵金總額依本基金會董事會核定為準。
  • 申請獎勵之研究計畫,若有接受其他單位補助或正在申請其他單位補助,須於申請時敘明。

受獎勵人之義務

  • 受獎勵人之研究成果報告應以中文撰寫,並於完成研究計畫後1個月內,繳交 5 份紙本報告及完整電子檔至本會。因故取消、放棄研究計畫者或未於期限內繳交研究成果報告,應返還已收取之獎勵金。
  • 受獎勵人發表相關學術論文時,應註明本基金會之贊助。
  • 研究成果報告須無償授權本基金會使用,並同意本基金會得再授權予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使用。
  • 受獎勵人應確保其著作及申請計畫無侵害第三方合法權益之情事,如有任何侵權爭議應自行處理並承擔法律責任,並對本基金會負償還處理費用及全部之損害賠償責任。本基金會保留撤銷其獲補助資格及追回全部或部分獎勵金之權利。

申請程序

本辦法原則每年審查一次,由申請人檢具申請文件於本基金會公告受理時間內提出申請。申請者須繳交下列文件:

  1. 申請表。
  2. 身份證或護照影本。
  3. 在職或在學證明。
  4. 個人履歷與近五年教學或學術研究著作成果相關資料。
  5. 研究計畫書(含摘要)當中應包含:
    (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二) 研究問題與目的
    (三) 研究架構與方法
    (四) 研究期程說明
    (五) 預期成果與貢獻
    (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二) 研究問題與目的
    (三) 研究架構與方法
    (四) 研究期程說明
    (五) 預期成果與貢獻
  6. 申請者須繳交上列文件之紙本 1 式 5 份及電子檔,郵遞至115018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170號17樓「台肥基金會」收,電子檔請寄:tff@taifer.com.tw。

評審作業

由本基金會成立評審委員會初審該年度申請案,審查委員不得為計畫相關之人員;初審通過後呈報董事會進行複審。

獎勵金發放

原則以計畫主持人或研究單位為獎勵金撥款對象。若為數人共同主持之整合型研究計畫,請告知本基金會個別受獎勵之分配額度。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定後公告施行,其修正及廢止時亦同。

財團法人台肥基金會研究計畫獎勵金發放辦理作業時程

項次工作項目工作內容時間
1研擬研究計畫獎勵辦法草案為獎助研究人才,研議獎勵對象與發放方式。4月
2新訂研究計畫獎勵辦法簽辦新訂研究計畫獎勵辦法並提董事會議核准。5月
3聯繫相關學校與研究單位、官網發佈
  1. 聯繫各校、研究單位公告訊息。
  2. 研究計畫獎勵辦法放置台肥公司官網/台肥基金會(連結下載表單)。
6月
4獎勵金申請作業申請人填具表單、檢附研究計畫書等應繳交文件,送件至本會。

7月1日-
9月30日

5本會評審委員會初審整理各單位申請資料、評審委員會初審。

10月1日-
10月15日

6董事會複審提報董事會複審,核定獎勵研究計畫案。

10月16日-
11月15日

7公告獎勵研究計畫名單、官網發佈
  1. 通知各受獎人。
  2. 未審核通過之申請資料寄還申請人。
  3. 受獎勵研究計畫名單放置台肥公司官網/台肥基金會(連結下載表單)、媒體發佈。
11月16日-
11月30日
8獎勵金總額請款
  1. 簽署授權書
  2. 依核定獎勵金總額請領款項。

12月1日-
12月10日

9獎勵金發放獎勵金匯入受獎人指定帳戶。12月11日-
12月15日
10辦理核銷作業
12月16日-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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