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項目 | 費用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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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 | 請與本公司人員聯繫洽談 | 房屋裝修得提供1~3個月免租期之優惠 |
廠房出租 | 房屋裝修得提供1~3個月免租期之優惠 | |
土地出租 | 房屋規劃興建得提供3~8個月免租期之優惠租約期滿建物應拆除騰空點交土地或將建物無償登記予本公司 | |
電費 | 平均單價×用電總度數 | 台灣電力公司當月繳費收據之總電費(即基本電費及流動電費含尖峰/半尖峰/離峰三段式之費用)÷當月流動電費度數(含尖峰/半尖峰/離峰三段式之度數)。 |
水費 | 計價為5元/度 | 廠區地下水由本廠區管理單位提供維護與修繕,計價為5元/度,以民國98年為基年,往後每年一月行政院主計處公佈之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指數為正值時,地下水計價隨年指數調整,每年於公佈之當月起開始調整。 |
管理費 | 月管理費2,000元~79,200元(未稅) | 依照承租土地面積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