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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服務

申請用電、用水、電話安裝:

項目申請設立動力用電
申請時機公司(或營利事業)設立登記完成,申請開工檢查前。
內容說明公司申請用電外線部分由台灣電力公司負責設計及施工安裝,內線部分由廠商自行委託合格之電器承裝業施工安裝。
應備文件
  • 使用電力證明書。
  • 電氣技術人員執照。(50KW以上動力用電)。
  • 內線承裝竣工單。
  • 用電建築物使用執照。
申請資格或要件已辦妥公司(或營利事業)設立登記之進駐廠商。
主會辦單位台灣電力公司、本園區工務課。
規費及其他事項線路輔助費依核定標準計收。
參考法令台灣電力公司營業規則。


項目 申請用水
申請時機
  • 公司(或營利事業)設立登記完成,申請開工檢查前。
  • 其他單位則於使用前。
內容說明 檢附應備文件向本園區工務課申請。
應備文件 下列文件中任一項:
  • 建築物使用執照。
  • 建築物完工證明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
申請資格或要件 已辦妥公司(或營利事業)設立登記之進駐廠商。
主會辦單位 本園區工務課
規費及其他事項
  • 申請費:新台幣五佰元。
  • 試壓費:依管線口徑大小樓層數而定。
  • 工程費:依管線設計圖樣而定。
參考法令 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章程。


項目 申請電話
申請時機
  • 公司(或營利事業)設立登記完成,申請開工檢查前。
  • 其他單位則於使用前。
內容說明 檢附應備文件向電信局申請。
應備文件
  • 申請書一份。
  • 印鑑卡(申請書背面):加蓋機關、團體學校、公司行號及代表人印章,並加註執照號碼及地址。
  • 證件影本(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不必附送證件):公司執照影本及代表人身分證影本。
申請資格或要件 已辦妥公司(或營利事業)設立登記之進駐廠商。
主會辦單位 中華電信公司。
規費及其他事項
  • 裝置費新台幣三仟元。
  • 保證金新台幣一仟元。(自備話機者免繳)
參考法令
  • 電信法。
  • 室內電話規則。


申請機器設備新增、廠房或遷移廠址工廠檢查:

項目 申請機器設備新增、廠房或遷移廠址工廠檢查
申請時機 機器設備新增、擴建廠房或新廠遷址工廠檢查。
內容說明 檢查項目:
  • 新增設備(或廠房)安全衛生條件。
  • 新增設備(或廠房)污染防治情形。
  • 其他原檢查合格項目有變更者。
應備文件
  • 環保局申請書。
  • 工廠變更登記申請書。
  • 事業廢棄物種類、性質及每日、每年產量」自行或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負責清除處理之證明。
  •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核同意函件影本(屬環保署指定公告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者需檢附)。
  • 固定汙染設置許可證影本(屬環保署指定公告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者需檢附)。
  • 水汙染防治措施計畫准予備查函件影本(屬環保署指定公告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者需檢附)。
  • 產品製造流程、機器設備配置圖。
  • 廠房位置圖(含區末說明)。
  • 各項汙染源之切結書(內容包含環評、空、水、廢、毒等)。
  • 設廠土地相關資料(含平面圖面積計算部分)。
申請資格或要件 新增設備(或新廠)設置完竣之進駐廠商
主會辦單位
  •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
  • 花蓮縣政府環保局。
  • 本園區廠務課。
規費及其他事項 免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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