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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肥公司基隆東明路用地租賃案依法辦理 土地使用應符合合法程序
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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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土地自2018年起,經公開標租程序出租予富山公司,作為路外公共平面停車場使用,租期累計8年6個月,最近一期租約已於2026年6月30日屆滿。
 

承租業者於租賃期間,曾三度取得基隆市政府核發之停車場登記證。惟本次租約屆滿前,業者仍未完成停車場登記證更新及相關行政程序。依現行規定,路外公共停車場須經主管機關核備並取得有效停車場登記證後,始得對外營業。
 

考量該停車場長期提供附近居民、通勤民眾及大型車輛停放使用,台肥理解停止營運可能對地方交通及停車需求造成影響,因此於租約屆滿後,另提供業者兩個月緩衝期至2026年8月31日,並請業者妥善處理既有月租客戶權益、車輛移置及相關營運善後事宜。
 

台肥持續與業者保持溝通,在兼顧地方停車需求的同時,也須遵循停車場營運法令及契約管理原則。由於業者目前尚未完成合法營運所需程序,台肥將依契約辦理土地返還及後續點交作業。
 

該土地未來將配合公司整體發展策略及政府產業政策方向,審慎評估最適利用方案,並在兼顧地方發展、公共利益與企業永續經營的前提下,妥善規劃後續用途,提升土地整體使用效益。



圖說:台肥公司基隆東明路用地租賃案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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