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目的
為確保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符合法令規範,並保障當事人隱私權益,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訂定本政策,並落實相關保護與管理措施,以建立安全的個資管理環境。
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本公司所有人員、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廠商、客戶、顧問等自然人之個資。
責任
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架構
個資委員會組織架構圖
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措施
資料保存與安全
本公司實體之個人資料應存放於檔案櫃並妥善保管,儲存於資訊系統及電子檔案之個人資料應加設密碼管理,以確保其安全性。
資料刪除與報廢
本公司各單位相關資訊儲存設備廢棄或不使用時,應交由資訊處人員確實刪除個人資料檔案,包括其備份檔案及軌跡資料,並留存相關刪除紀錄備查。
資料侵害事故應變
本公司各單位遇有個人資料檔案發生遭人惡意破壞毀損、竊取、竄改或其他侵害事故時,應循行政程序迅速通報個資委員會與資料保管單位主管,並調查事故緣由及完備後續作業。事故後,應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並留存完整事故記錄,以利日後存取查閱與檢討改進。
教育訓練與宣導
本公司每年舉辦個資管理教育訓練,以確保全體員工熟悉法律規範並建立正確之個資處理觀念,提升整體資料安全意識。
114年度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