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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資源委員會

不動產資源委員會成員

不動產資源委員會成員名單
公司代號 選任日期 具不動產開發(管理)、財務或公司業務所需專長 召集人 委員
1722 113年06月26日 蘇昱彰、林世銘、翁銘章、何彥陞、劉志成 蘇昱彰 蘇昱彰、林世銘、翁銘章、何彥陞、劉志成


不動產資源委員會運作情形

  1. 本公司之不動產資源委員會於112年09月15日成立,委員計5人
  2. 第二屆委員任期:113年06月26日至116年06月25日。
  3. 截至115年7月底止共開會16次(A),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不動產資源委員會出席情形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召集人 蘇昱彰 16 0 100  
獨立董事 林世銘 16 0 100  
獨立董事 翁銘章 16 0 100  
獨立董事 何彥陞 16 0 100  
董事 劉志成 16 0 100  


不動產資源委員會運作情形
開會日期 重要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公司對不動產資源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3年8月1日

第2屆第1次

1. 本公司新竹D7-B辦公大樓容積移轉案。

2. 本公司新竹TFC ONE大樓承租戶擬辦理不動產租賃契約第二次增補條款簽訂案。

1.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並送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

2.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董事會審議。

提董事會審議並依不動產資源委員會意見照案通過。

113年11月27日

第2屆第4次

本公司所有新竹D4、D5街廓開發案。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董事會審議。

提董事會審議並依不動產資源委員會意見照案通過。

114年1月8日

第2屆第5次

本公司所有C2土地C棟旅館出租案。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維持前次會議決議採公開招標方式並請儘速辦理。提董事會審議並依不動產資源委員會意見照案通過。

114年2月27日

第2屆第6次

1.本公司基隆廠承租戶辦理「不動產租賃契約第一次增補協議書」簽訂案。

2.本公司花蓮廠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租賃案辦理「不動產租賃契約第三次增補協議」簽訂案。

3.本公司所有南港區土地續借案。

1.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撤案。

2.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撤案。

3.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並送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

提董事會審議並依不動產資源委員會意見照案通過。

114年4月22日

第2屆第7次

1.本公司所有C2土地C棟旅館辦理後續簽約事宜案。

2.本公司基隆廠承租戶辦理「不動產租賃契約第一次增補協議書」簽訂案。

3.本公司所有基隆土地出租案。

1.請承辦單位重新評估最適方案後再行提報。

2.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董事會審議。

3.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董事會審議。

提董事會審議並依不動產資源委員會意見照案通過。

114年5月21日

第2屆第8次

本公司所有C2土地C棟旅館辦理後續簽約事宜案。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董事會備查。不適用。

114年7月31日

第2屆第9次

1.本公司所有C4商辦大樓開發案預算執行情形報告。

2.本公司所有花蓮廠土地借用案。

1.洽悉。

2.全體出席委員同意准予追認並送董事會審議。

提董事會審議並依不動產資源委員會意見准予追認。

114年9月18日

第2屆第10次

本公司所有南港土地財務分析報告。洽悉。不適用。

114年10月14日

第2屆第11次

1.本公司所有C3土地延長地上權案。

2.本公司所有苗栗市土地借用案。

3.本公司所有花蓮市土地借用案。

4.本公司所有花蓮廠房屋借用案。

5.本公司所有花蓮廠房屋借用案。

1.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董事會審議。

2.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董事會審議。

3.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董事會審議。

4.全體出席委員同意修正後通過並送董事會審議。

5.全體出席委員同意修正後通過並送董事會審議。

提董事會審議並依不動產資源委員會意見照案通過。

114年12月3日

第2屆第12次

本公司所有新竹市土地開發案。洽悉。不適用。

115年3月4日

第2屆第13次

1.臺北市南港區公所及南港里辦公處續借本公司土地案。

2.花蓮縣花蓮市公所續借本公司土地案。

1.全體出席委員同意追認並送董事會審議。

2.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董事會審議。

提董事會審議並依不動產資源委員會意見照案通過。

115年4月13日

第2屆第14次
本公司高雄辦公大樓辦理不動產公開標售案。本案有關標售部分,經全體委員充分討論後無異議通過並送董事會審議。提董事會審議並依不動產資源委員會意見照案通過。

115年4月29日

第2屆第15次

1. 基隆市及新竹市共4處零星狹小或不具規模且無開發效益之土地辦理公開標售案。

2.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續借本公司土地案。

1. 標號一及標號二土地經全體委員討論無異議照案通過辦理公開標售;標號三及標號四土地面積屬畸零狹小並遭特定人占用,經全體委員討論後同意辦理處分,並送請董事會審議。

2.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董事會審議。

提董事會審議並依不動產資源委員會意見照案通過。

115年7月29日

第2屆第16次

1. 本公司所有花蓮市土地續借案。

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承租苗栗縣苗栗市土地案。

1. 本案經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再依程序提報董事會審議,委員所提之建議請承辦單位積極接洽參辦。

2. 本案經全體委員決議,請提案單位訂正租金,其餘內容均照案通過,並依程序報陳董事會審議。

提董事會審議並依不動產資源委員會意見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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