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化及產業環境快速變遷,勞資關係已逐漸成為企業提升人力資源發展及競爭力的重要政策。團體協約的內容若多為優於勞基法之規定,有助於提升員工向心力,是穩定勞資關係重要一環。

勞動部頒發給台肥的講座。
因團體協約係「團體協約法」賦予勞工的勞動三權之一,勞資雙方透過協商簽訂團體協約、員工透過工會表達意見,工會則是透過團體協約爭取員工權益。
每個團體協約都是經過多次磋商後的成果,然而實務上,因台灣公司多屬中小企業,要開啟協商並不容易,最終簽訂團體協約的企業更是少之又少。根據勞動部的統計,每年全國簽訂團體協約的單位平均不超過30家,近幾年在政府致力提倡勞資雙方自治的政策下,104年簽訂團體協約的企業達到45家,創下歷年新高,因此勞動部特別選在五一前夕表揚簽訂團體協約的事業單位及工會。
台肥公司團體協約企業楷模
台肥公司團體協約於104年3月19日完成締約,此協約為台肥公司企業工會與公司所簽訂,適用範圍為台肥公司總管理處員工。舊約於民國100年12月12日約期屆滿,惟一直未簽訂新約。直至101年由工會提出草案,內容涵蓋員工之工時休假、薪給獎金、進用辭退、福利安全衛生等權益,台肥公司指派行政處長、人資組長及行管組長擔任代表與勞方進行協商。
本協約自101年9月5日開啟第一次協商,歷經八次協商後,由於公司組織調整、人事更迭,協商會議也因此延宕一年。之後雙方加派代表於103年11月27日進行第九次協商,在雙方積極溝通、共同努力下終於達成共識,並於104年3月19日由企業工會理事長劉家亮君與資方代表台肥公司(總管理處)行政處處長柯武虎,在諸位協商代表見證下於台肥公司完成簽訂團體協約手續。

參加勞動部頒獎典禮的台肥同仁於典禮後與勞動部陳雄文部長合影。
勞資雙方友善 成協約簽訂
近年公司邁向多角化經營,人力結構改變及人力運用漸趨多元的情況下,使得本次協商更添難度。不過,協商過程中未發生任何嚴重衝突,勞資雙方虛心傾聽彼此聲音,廣納各方意見,以互信、開放的態度逐條討論協約內容,充分展現勞資雙方面對問題的高度。
表揚活動於本(105)年4月26日假台北市圓山飯店舉行,本次共有32家來自台灣各地的企業及工會出席授獎,行業類別多元, 橫跨製造、服務、交通、金融等各行各業,其中也發現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及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亦成功與當地學校簽訂團體協約,足見現代社會員工意識抬頭,過去較為保守且受高道德標準約束的教育工作者,亦成功透過產業工會爭取權益,相較過去仰賴政府修法的態度,勞資自治協商的觀念亦逐步深化至各行各業。

台肥簽訂團體協約,內容條款多優於勞基法規定。
當天活動由勞動部陳雄文部長進行頒獎,本公司由行政處林永茂組長、台肥企業工會黃韋晨理事長代表出席受獎,當二位受獎代表身著主辦單位準備的紅背帶上台接過獎座的那一刻,在台下觀禮的我們亦深感與有榮焉且意義非凡。這個獎座不僅是對於雙方協商代表的肯定,更是代表台肥公司促進勞資和諧的里程碑。
頒獎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也邀請各受獎單位及模範勞工得獎者進行餐敘,交流簽訂過程的經驗,為本次表揚活動畫下完美的句點。